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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3-24 16:32:04

一、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悬挂、张贴金融图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把反假货币知识,国债、股票、保险、基金、个人信用等金融产品的理财知识,以及预防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的常识等百姓需要的金融知识传授给农民。在村委办公楼建立农家书屋,开辟“金融知识角”,方便民众阅览学习。

二、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及其使用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开展创建“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活动。

四、咨询代理金融业务。一是收集农户贷款需求信息,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款材料,向金融机构推荐和报送申请资料。二是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架起银行与农户之间金融服务的桥梁。三是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情况,为金融机构掌握相关信息,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提供参考。四是依法代理办理评估、登记和保险等事项。

五、负责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更新、报送和异议处理中的核实工作;协助开展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

六、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在农村广泛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民超市安装POS机、ATM等。

七、完成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