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11:20:16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区三防各成员单位,区管水利工程单位:
据市气象台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超强台风级),19日14时其中心位于惠来县东南方约114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北纬16.6度、东经124.8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6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15百帕。预计“海马”将以25~30公里的时速快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19日穿过或擦过吕宋岛北部,20日上午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21日将靠近我省中东部海面,对我市有严重的风雨影响。受其影响,20日起惠来附近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8~10级,阵风12级,21~22日我市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海马”属于秋季台风,后期强度、路径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做好“海马”防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的首位,不管台风路径如何变化,我们的防御工作一定要按超强台风正面袭击我区的最不利情况出发,科学有序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抓早、抓实、抓到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三防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制和执行“区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的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坚守工作岗位,严肃三防工作纪律,真正把防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国土、水文等部门要加密监测预测,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各级三防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分析,按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针对性防御措施。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滚动发布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加强防御指引的宣传,提高公众主动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的意识,减少灾害损失。
三、强化城乡防风工作。台风将可能给我区带来严重影响,各地各部门要着力落实城乡防风措施,及时停止户外危险作业和撤离施工人员。要对临时构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户外广告牌、道路绿化树木等城乡基础设施采取应急加固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台风影响期间适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停业等应急措施,避免举办大型户外集体活动,减少外出活动人员。
四、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巡查管理。各地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山塘水库、小水电站、水闸、堤围和在建工程等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落实小山塘、小水库、小水电站巡查值守责任。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科学做好水库山塘的防洪调度,对水位较高的水库山塘要尽快降低水位运行,对存在病险或正在施工的水库、水电站,实行安全水位运行,甚至腾空库容,对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要尽快排除险情,确保工程安全。
五、严防次生灾害。各地各部门要防范台风带来的强降雨、风暴潮引发的城乡内涝,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深入细致检查城乡排洪除涝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备用电源等情况,落实低洼易涝地区的防洪防潮排涝措施,提前做好低洼地区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要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强化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削坡建房隐患点、危化品、矿场、林场等重点防护对象的安全管理,果断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
六、加强交通和旅游安全管理。各地和交通、公路、旅游部门务必加强出行和旅游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指导群众做好出行和出游计划,适时停运和关闭旅游景点,做好车辆疏导和旅客、游客疏散避险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
揭东区三防指挥部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