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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13 09:55:28

       村部班子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凡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决议、作出部署。

      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是由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委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会议由村党总支书记主持。

      二、凡属村内重大事宜和重要工作,均由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应由村总支委会研究确定。村党总支提交的议题,事先要征求村委会的意见。村委会提交的议题,事先由村委会主任根据村委会研究的意见向村党总支予以汇报,由村党总书记组织召开总支委会研究确定。

      四、召开联合会议,在听取相关负责人就上次议题办理情况工作汇报的同时,重点对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作出部署。

      五、召开联席会议前,村党总支要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和地点报告镇党委,由镇党委制定驻村干部参加会议,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村内的重大问题,未经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不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七、两委班子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一名成员都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必须服从和执行,不得各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