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切换镇村
网站首页
政务服务
村级组织运作
生产生活服务
点击登录
首页
政务服务
村级组织运作
生产服务
生活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揭东区
>
磐东街道
>
沟美社区
>
村级组织运作
>
经济组织运作
>
集体经济
返回列表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布时间:2021-02-17 10:29:43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
土地
拥有所有权的
经济组织
,产生于
上世纪
五十年代初的
农业合作化
运动。它是为实行
社会主义公有制
改造,在自然
乡村
范围内,由
农民
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
集体
所有,由集体组织
农业生产
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
农业
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既不同于
企业法人
,又不同于
社会团体
,也不同于
行政机关
,自有其独特的
政治
性质和法律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
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体解后,
生产队
一级组织仍按原
规模
延续下来,但名称有的已变化,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现在的
家庭
经营了。
组织类型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自然村组
经济实体
等。
2、新型联合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