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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新村经济联合社资产量化方案(份额)
发布时间:2021-02-26 15:21:43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份额的设置和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份额有序流转,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揭委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社份额设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份额概念】份额是集体成员参与收益分配的依据,是指在充分尊重本社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将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集体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设置份额。

第四条【份额设置原则】份额设置需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以成员份额为主,是否设置集体份额由成员大会民主决定。

第五条【成员份额】成员份额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成员身份取得的归成员个人享受份额收益的份额。

成员份额体现集体经济的保障功能,依据本社成员身份取得,凡是本社成员都享有相同的成员份额数量,具体持份数量及分配如下:

每个成员均拥有相同的份额,一人一份。以户为单位计持总份额,一户有多少名具有成员资格的成员,就拥有多少份。

第六条集体份额】集体份额是指归本社成员共同享受份额利益的份额。集体份额用于本社的风险基金、管理费用及遗留问题的处置费用等。是否设置集体份额和集体份额比例由成员大会民主决定。

依据集体份额取得的收益分配资金须根据章程规定定期向本社全体成员公示。

成员有权监督、质询集体份额收益使用情况,具体程序由章程规定。

第七条份额设置程序】份额设置应履行以下基本程序:

(一)制定份额设置和管理办法。本社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小组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清产核资工作掌握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份额设置和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填制份额设置明细表。

(二)公示。本社将上述份额设置和管理办法及份额设置明细表一起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收集群众意见,留取公示照片。

(三)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公示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份额设置和管理办法以及份额设置明细表。以份额形式量化的,倡导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份额管理方式。

(四)成员大会表决确认。召开成员大会,随讨论表决《章程》时一并表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份额设置和管理办法以及份额设置明细表。

第八条留档备查】工作实施小组应全面收集份额设置过程中的有关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等重要资料,整理成册后留档备查。

第九条份额登记簿】本社设置份额登记簿,记载下列事项:

(一)份额证编号;

(二)成员编号、姓名及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

(三)份额数量。

第十条份额证书】份额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并发放份额证书,作为享受本社收益分配的凭据。

份额证书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补办由遗失者在本地主要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持《遗失声明》和补办申请书到本社理事会办理。

第十一条份额静态管理】本社份额实行相对稳定的静态管理方式。即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周期(定为3-5年)内,资产量化后的份额不随人口变化而变化,实行户内调整,保持户总份额稳定不变;周期期满后,再适当延长下个周期的期限,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和登记的结果及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再次量化。以此连续运转,直至达到最终长期固化的目标,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第十二条【效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社理事会。本办法不作为追溯以前权利的依据。



                                                                               联新村经济联合社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