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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坑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1-03-29 15:39:49

为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和谐村委,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6、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7、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8、红白喜事红白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9、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干净的美丽乡村、各家各户门前实行“三包”。

10、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11、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