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区、镇有关创文会议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希共同监督遵守。
一、大力宣传家园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人人有责,家园清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三、推行家畜圈养,粪便不能乱倒,要消毒、掩埋或其他妥善处理。填埋全村废旧厕所,实行卫生厕所。
四、确保村主干道路面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垛、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五、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乱倒放建筑材料等各种垃圾。对于建筑遗弃物,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50——5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七、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环境卫生从自我做起,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积极参加义务清扫队伍,对破坏卫生环境,违犯卫生条约的,人人有权制止,并向村委会举报。
八、本村规民约如须修改,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参照法律法规执行。
九、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楼下村委员会
2017年 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