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1、主要负责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
村(居)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安全、消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消防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消防政策措施,将安全、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安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分管负责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
村(居)分管安全、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地区安全、消防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安全、消防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制度
1、网格责任人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各级网格的安全、消防工作,按要求开展好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
2、网格责任人应该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好各级网格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3、村(居)网格责任人负责辖区大网格消防管理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协调,每月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开展防火安全抽查;社区居(村)委网格负责人每周组织开展网格防火安全巡查,每月对本级网格内的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和移交。
4、网格责任人应当组织人员对本级网格内的单位(场所)进行检查,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内容、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在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责令当场(限期)整改;对重大的应立即处理而又超出自身处理权限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村(居)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治安组报告。
5、网格责任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和责令整改,没有监督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如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党纪、政纪及上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处理。
三、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三查”制度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三查”工作分为村(居)每月防火安全抽查、社区居(村)委每周防火安全巡查和住宅楼院、单位(场所)每日防火安全自查。定期“三查”工作坚持上下结合、巡查-抽查-自查相结合、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1、村(居)每月组织对所辖大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开展防火安全抽查,每季度应对网格内所有单位(场所)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账。同时结合当地消防工作实际,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联合微型消防站、治安组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2、社区居(村)委每周组织开展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单位(场所)的防火安全巡查,每月应对本级网格内所有单位(场所)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教育、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难以整改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3、住宅楼院、单位(场所)每日开展防火安全自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勤联防制度
1、村(居)充分整合微型消防站、治安组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2、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勤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勤联防体系,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
3、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共同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4、要落实各部门(队伍)联勤联防信息通报和隐患整改移交制度,确保联勤联防工作取得实效。
5、村(居)每月组织微型消防站和治安组等联勤联防力量开展不少于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检查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联勤联防重点工作。
五、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培训制度
1、村(居)每季度组织对辖区网格内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
2、村(居)委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村)委建立消防宣传体验活动室,通过制定居民防火自律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4、按照上级部署,在“119”消防宣传月、日、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5、定期组织居民到消防站、消防体验馆(室)参观学习,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6、督促网格内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塔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评形式
日常督导考评以逐级考评、归口管理为原则,主要分月度抽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专项督导四种形式。日常督导考评要确保每个月对下一级单位全部抽查一遍;季度考评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年度考评要在每年年底对下一级单位逐一考评;专项督导考评是指在上级部署临时重大任务时开展的专项工作督导考评,按照上级下发专项督导考评方案执行。日常督导考评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明察暗访等形式。
二、考评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将安全、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协调解决安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建立以社区居(村)委主任为组长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副主任负责安全、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
3、制定社区(村)安全、消防工作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4、制定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6、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场所)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工作检查,要有完整的检查记录,需要整改的要有整改记录。
7、认真组织“安全、消防活动月”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要有活动总结以及相关的文字材料和影像材料。
8、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9、年度内无安全、消防责任事故。
三、奖惩办法
日常督导抽查结果要计入定期考核和全年考评成绩,并以此形成各单位年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绩。对于成绩突出的,将对照全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各级政府表彰奖励权限进行奖励。对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力,影响全年消防责任目标完成,甚至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消防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