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亨镇白石村委会。
违法建设分类处置
一、村内在建违法建筑,由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的实施意见》(揭府函[2019]134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函[2021]1号)等规定,分别采取限期拆除、暂缓拆除、依法没收、限期整改四种方式予以处置。
二、处置类型
(1)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已列入管控单元“清、拆、围”范围的;(2)列入拆除类型的,对应拆除的违法建设,按责令自行拆除;(3)对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的,由村人员现场拍照取证,报镇自然资源或城管执法等部门。
三、各村自报一宗2020年前,违法建设航拍备案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将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