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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16 10:54:26
一、社会心理服务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忠于科学,事实求是。 

二、社会心理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辖区内有轻度心理障碍或情绪异常的居民。 

三、社会心理服务室通过对辖区居民的心理咨询、辅导,使居民具备健康的心理。 

四、社会心理服务室的服务内容:排除居民的心理困扰、疏导居民紧张情绪、解决居民的人 

际交往困境、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 

五、接待服务时,要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服务环境,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耐心倾听, 

并做好记录;服务谈心采用来人服务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定时服务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六、接待服务人员要为咨询者严守个人秘密,保护其个人隐私。 

七、对在日常心理咨询与排查评估中发现的具有严重心理障碍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精神 

卫生专业机构进行治疗。 

八、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