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职位、职数配备
本村村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一名。
二、关于选举方式
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其中主任候选人2名、副主任候选人2名、委员候选人2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都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三、关于提名日、选举日和投票地点
投票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日为2021年1月20日。提名投票时间为7时至11时,在中心会场设投票箱和流动票箱。
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2021年1月27日,投票时间为7时至11时,在中心会场设投票箱和流动票箱。
四、关于“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本届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人、计票人5人、唱票人1人、公共代写人2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具体人员数量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参选资格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我村实际,以下几类人员有参选资格,可在本村进行登记:
参加登记的村民应年满18周岁。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下简称“参选村民”)名单,从2021年1月6日起开始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和各村民小组公布。
六、关于委托投票
需要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在参选村民名单公布后六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托书前往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
七、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
选举大会(中心投票站)都设立秘密写票处,参选村民在秘密写票处写票。
八、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
(一)投票方式(采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方式)。
(二)投票次数(一次投票)。
(三)领取选票(选票统一由镇、街印制、分发)。
九、关于认定选票和计票规则
(一)有效票的认定(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二)无效票的认定[包括空白选票(即弃权票)、瞎写的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的认定]。
(三)同名同姓村民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
十、关于选举中违法行为的处理
本届选举中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重新选举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对当事人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赔偿村集体支付给村民的误工补贴。
十一、关于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长的推选
村民代表48名,村民小组长1名,以三分之二的户代表推选,时间在2021年1月13日,以流动票箱的方式推选。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2名,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时间在2021年2月5日,地点在村委会二楼会议厅。
十二、关于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重点做好疫情防控预案。
注:其他关于提名程序、投票程序、工作移交等,在不违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可以作出适合本村实际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