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是野外用火及农事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时期,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1年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揭阳市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野外火源管控到位、督导检查到位、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应急处置到位、领导值班带班到位,坚决打赢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平安、顺利。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特此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包括层级签订包片责任书)的落实,检查督促村民小组森林防灭火责任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加强村委会自身建设,配备足够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标语、禁火令,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至每家每户。提醒教育群众:在林区内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炮竹、吸烟”等行为,如有违反规定,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在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监管,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做好山坟的登记造册,落实专人在各进山路口设卡守护,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六、落实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辖区的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档案记录,及时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落实整改,确保森林火险隐患消除。
七、负责组织村级扑火队伍(需经培训),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满足处置初发火情的需要。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上报,并集结队伍协助专业森林消防队开展扑火工作,严禁擅自组织扑火。
八、加强护林员监管,督促落实村干部或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
九、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式三份,镇、村、承包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