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加强居民自我管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居委居规民约,由居民共同遵守和执行。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 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工作,搞好镇区公共卫生,做到家家户户门前三包的环境卫生。
3.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交通、水利、通信、供电、供水、生产生活、公共场所的设施。
4. 居民之间要团结,相互尊重理解,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镇区邻里关系。
5. 维护社会稳定,敢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制止违法,自觉远离邪教、毒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正义,树立良好的镇区社会文明风尚。
6. 居民要服从居委一级的组织管理,要自觉做好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搬弄是非,不仗势欺人。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7. 附则:本居规民约由居委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