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第八届选委会成员吴泽雄、吴双波、吴晓云接受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精神,吴泽雄、吴双波、吴晓云的村选委会职务自行终止,由1月2日选举选委会成员未当选得票最多的吴洁瑞、吴定强、吴御跃递补。
特此公布
岭丰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