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全村民主法制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把桂东建设成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望全村人民共同遵守。
一、全体村民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镇村的统一规划,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得违规建房、违章搭建。
三、村民要热爱集体,参与保护好集体的公共设施,并积极支持镇村工作,主动参与支持集体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村民要尊师重教,严禁校外人员及学生家长到校内闹事,违者按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论处。
五、村民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不乱倒、不乱扔垃圾杂物,保持道路沿线、沟渠河道的卫生。
六、村民做到团结邻里,相互帮助,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关系融洽,孝敬老人,教育好子女。
七、维护生态环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村民应合理安排参加健身锻炼,以强身健体,并学习了解医药卫生知识,主动参加医保。
九、村民做到诚信为上,积极创业创新,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与人为善,乐于助人。
十、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一、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也要自觉服从管理,尽相应的义务。
十二、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住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不评文明户、五好家庭户。
本村规民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