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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头雁”工程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1-01-12 09:33:42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推动“头雁”工程有关事项

落实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

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强化“头雁”领飞能力、激发“头雁”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打造过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切实提升全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对后备干部培训列入镇街党校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村(社区)后备干部全面轮训;建立“雏雁导师”帮带制,从镇街干部、村(居)党建指导员、退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先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雏雁导师”结对帮带后备干部,各镇街组宣办要每半年与后备干部谈话谈心,全面了解后备干部的的学习、工作情况。后备干部结对帮带情况表(附件1)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邮箱。

二、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绩”档案。以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表现作为基础,记录党组织书记日常完成重大任务、中心工作情况,填写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绩档案表(附件2),作为“两委”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关爱制度。镇街党(工)委书记每季度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每年统一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体检;对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意外变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附:1、后备干部结对帮带情况表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绩档案表

 

 

 

中共揭东区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