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最具影响力、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目前,全区人民积极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
1、自觉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门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2、 生活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投放;
3、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包装盒等垃圾;
4、不在绿化带、楼道、阳台、屋顶及店铺门前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
5、建筑装修垃圾、枯枝、废旧家具等自行清理,不得堆放在道路两旁,不得倒入河沟内;
6、不得砍伐防护林、绿化树,不得破坏绿化树草;
7、不得在电线杆、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等;
8、不得乱翻、乱烧垃圾,不得偷盗、破坏公共设施。
玉窖镇居民委员会
玉窖镇综合整治队
玉窖镇东面村寨内经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