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位村民: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为做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凡是在本村有房屋的,按要求每一户的村民都应以如下要求提交:
一、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户口簿全部成员复印件
三、提供户主房屋相关证明,如有多间房屋(包括旧房屋)都必须提供。
四、国土证、房产证、村开具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国有土地房屋不列入这次登记范围)
注意:原是本村村民,后因个别原因而将户口迁出的村民,在本村有房屋的都要上交以上资料。
请各位村民在11月10日前将相关复印件上交到村委会,逾期自误.
吴厝村委会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