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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村务
发布时间:2020-11-17 10:29:42

通知

 

各位村民: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为做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凡是在本村有房屋的,按要求每一户的村民都应以如下要求提交:

一、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户口簿全部成员复印件

三、提供户主房屋相关证明,如有多间房屋(包括旧房屋)都必须提供。

四、国土证、房产证、村开具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国有土地房屋不列入这次登记范围)

注意:原是本村村民,后因个别原因而将户口迁出的村民,在本村有房屋的都要上交以上资料。

请各位村民在1110日前将相关复印件上交到村委会,逾期自误.

 

 

吴厝村委会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