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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11:17:46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一年一度的参保缴费时间又到来了。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否则明年将无法享受揭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1. 参保缴费标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280/人. 

二.参保时间:续保人员必须在20201125日前完成信息校对变更手续,20201210日前在广东税务公众号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税务办税服务厅前台、农商行等完成缴费,村不代办理现金缴费;新参保(新迁入人员和新生儿)需持户口簿复印件先到村办理参保登记信息推送成功后再完成参保缴费、缴费时间可延至1230逾期自误。不懂缴费操作可参照以下操作方式缴费或到所在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咨询。

三.符合条件的五保、低保、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280元统一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四.参保范围:本镇户籍城乡居民。

        五.医疗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30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5万元,总计55万元。

六.政策调整:新生儿不再随母享受当年医保报销待遇,但新生儿可申请中途参保。

七.待遇报销:市内住院联网结算;异地住院联网实时结算;非实时结算住院报销。

                                   

           

 

 

 

 

 

 

埔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