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位村民大家好接上级通知,为做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按要求每户村民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全户户口簿(一人一张)复印件。
3、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的加房产)复印件。
4、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或其它权源材料复印件。
办理时间:2020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0日止,如有外出的亲朋友,请村民相互转告,逾期自误,多谢合作!
办理地点:浮山村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