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上,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讨论,现制定以下村规民约,并经过村民大会审议通过。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村民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悔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恶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易燃易爆物品;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须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 严禁非法侵犯他人人权、物权,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保护青山绿水。
第八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节约资源。
第九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向村委会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及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
第十条 严格遵守本村规民约未提及的国家治安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村风民俗
第十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二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三条 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和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四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非正常的宗派、宗族和宗教活动。
第十五条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追求健康趣味。提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跟上社会步伐,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做新时代的榜样。
第十六条 服从镇村建房规划,重修及新建房需向村民委员会申报,征询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服从整体规划要求,统一风格。
三、邻里关系
第十七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坦诚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十八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要严格遵守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碍邻利益。
第十九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要集中圈养,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邻里向发生纠纷,要心平气和,学会换位思考,坚持协商解决,能自行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村调解会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条 要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
第二十二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三条 育龄夫妇要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自觉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第二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五条 要尊老爱幼,弘扬孝道,不得虐待老人、未成年人。
五、环境卫生
第二十六条 要按“户收集、村运送、镇中转、县处理”方式,建立完善“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的“四有”机制。
第二十七条 各家各户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清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八条 共同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为保出行畅通,道路两侧不得随意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不得挤街占道,私搭乱建。
第二十九条 畜禽养殖户要实行圈养,并自觉做好家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十条 不在村小公园、篮球场地乱丢垃圾,确保村内的环境卫生,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金东岭村民委员会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