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民字〔2019〕100号
关于调整揭阳市揭东区2020年困难残疾人
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粤财社〔2018〕220号)文精神,为切实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保障工作,将于2020年1月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
2019年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6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20元。从2020年1月份起,①按照省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每人每月提高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5元。②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35元。
2020年1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揭阳市揭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