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
为做好2017年度揭东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揭东区农林局和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揭东农林[2016]115号)和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1、根据各镇2016年底调查上报面积,每亩补贴93.84元,各镇补贴资金见附件1,补贴资金已由区财政局拨到各镇。
2、填好附件2内容,包括每个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一式三份,一份村存留,一份交镇政府,一份用于公示(镇政府负责公示),电子文档上报区农林局。
3、因户主死亡等原因,农户信息需更改的,镇汇总后,按附件3填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一份镇存留,一份上交区农林局。
4、希各镇尽快完成资料、公示和补助款发放工作,应上交的材料在资金发放完成后及时上交,最迟在三月十日前。
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