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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镇古湖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9-11-30 16:14:03

    为规范和完善我村的有关规约,经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文明建设

    1、本村村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邻里和睦相处,互相尊敬,互相帮助,勤劳持家,家乡和谐,共建家园,共奔小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2、提倡村容整洁,美化绿化村容村貌,净化环境卫生,反对损坏树木花园、电源水利设施、公共财产和破坏公共设施,反对乱搭乱建,乱占公共场地,严禁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破坏集体财产。

    二、卫生管理

    为改善本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生活环境,维护我村的公共秩序,美化村容村貌,制定如下规约:

    1、村民必须自觉搞好门前,巷道环境卫生,反对在公共场地、村围交通要道乱搭临时设施、栓牲畜、乱倒垃圾杂草杂物,乱晒肮脏物品,什粪,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损害村民身体健康。

    2、为维护公共卫生和保持村容整洁,村民住宅门前,必须各自各用堆倒垃圾杂物的卫生桶,保持门前巷道卫生整洁,道路畅通。

    3、广大村民必须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整洁、爱公物的良好生活习惯,增强环境意识,严禁向村内,村围水沟倾倒垃圾、渣土、杂草杂物、粪便等的赃物。对故意违犯行为,教育无效,村将按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给予警告,限期搬迁或收取管理费。

三、治安管理

    1、广大村民要自觉学法遵法守法,同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邻里和谐、团结互助,不打架斗殴滋事,侮辱诽谤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损人利己、伤害他人。

    2、对民事纠纷、吵架斗殴的行为人,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接受村治调会的调解处理,认真检查对待事实,正确接受治调会的调处。对吵架打架斗殴致伤需住院治疗、问医者,应服从治调会并由治调会指定单位就医解决处理,否则,一切开支概由自负。双方致伤者,由治调会按实情请医师治疗、支付药费,如若伤者需住院,住院期间应遵循医生诊断、对症下药,不能私自服药,需在院外购药者,应申请治调会后由治调会协同医生商议,取得医师同意后才可购买。否则医药费概由自己负责。

    3、对无故打人致伤者应负责被伤者的药费,误工费、住院费、护理费及营养补偿费,如有第三者插手使他人致伤,应由第三者负责,而第三者插手而自己致伤,一切费用概由自己负责。

    四、计划生育管理

  1. 广大村民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2、外地嫁来本村和外地寄户的育龄夫妇,其计划生育任务同本村民一视同仁,由本村按计育政策实行管理。

        五、户籍户口管理

        凡户籍在本村的公民都是本村的村民,应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服从本村的户籍管理:

        1、外来常住人员在本村租屋居住的外来人员已有在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办理暂住证件外,出租屋主必须主动向本村治调部门报告情况办理登记手续,并应接受村治调部门的查验手续证件。对无办理暂住证和不报治调部门登记报告者,村治调部门有权按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条例》、村规民约实行查证、查验,如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村规民约的,村治调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对故意扰乱治安,影响村民居住的,村将按法律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对长期寄户在本村和外嫁女已办理结婚手续但户口又未迁出的,原则上村将不给予享受本村的福利待遇和人口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