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十三专项巡察组于3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我镇开展揭阳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专项巡察,为认真做好专项巡察期间各项协调保障工作,确保市委专项巡察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巡察相关内容,我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认真配合上级巡察活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配合市委巡察专项活动,村成立了以总支书记李创潮同志为组长,李淑和、李秀强、李旋兵、李科民、赵楚雄、李楚云、李建丹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亲抓指导配合本次巡察工作,并对村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做相应调整安排,确保24小时进入待命状态,保障巡察活动正常开展。
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利用村广播、公布栏及分发“告知书”等,多渠道多方面宣传本次巡察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让我村工作更好地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让村民更好地能及时了解领会党新时期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新一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二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内部管理,认真严格自律。从严治党是村党总支一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在本次巡察活动期间,村书记首先交出明白账,阐明自身的工作和立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借巡察活动契机,积极开展清查自查工作,严肃党纪党风,从惠民政策是否落实“二委”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村霸”问题;是否违反“九严禁”换届纪律等,并由村书记对“二委”干部逐个约谈,分析村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以更良好的氛围迎接市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扫黑除恶,净化村庄。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涉黑问题为重点,坚持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监管制度,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净化我村黑恶势力环境。
五、依法管土,严格整治。自2012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村切实把管理耕地、土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年终考核内容来抓;依法经营管理使用和保护集体土地资源,严禁非法转让及非法占有;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把管理土地形成常态管理工作,全村没发现一宗滥开滥采、以权谋私、擅自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涉土问题。
六、执行村务、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上级要求,我村全面推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资”交易“应进必进”原则,并依法实行“村帐镇管”制度,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每月村务、党务、账务工作定期上墙公开,干部队伍中从未出现贪污私分、昌领骗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民生专项资金问题。
七、当好“头雁”,引领全村。村一贯来把“头雁”工程工作做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村总支书记为带头人,引领“二委”人员切实做好各项重要民生工作,强化内部管理,把落实“头雁”工程作为一项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