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关
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农业、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重视老年人工作,做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将列入2019年市委、市政府“谋振兴·百日百项大行动”重要工作项目。为切实摸清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及失能、半失能、城镇“三无”、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等政府保障对象及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为制定我市养老服务政策提供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统计工作。
二、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各地要严格按统计项目及内容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明确表内逻辑关系,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汇总。统计数据分列到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统计数据力求准确。同时,因统计数据涉及不同业务科(股)室,请各地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农村颐养院、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及时上报。各地务必于2019年3月5日前,《揭阳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汇总表》(附件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连同《揭阳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电子文档发以上邮箱:945580060@qq.com。
附件:1.《揭阳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汇总表》
2.《揭阳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统计表》
揭阳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