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时代要求、顺应了民心民意、彰显了法治权威,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既要靠内力驱动,也要靠外力推动。内力就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动真碰硬、深挖彻查,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外力就是通过有力、有序、有效的督导,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打赢这场攻坚仗,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上来。
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营造扫黑除恶良好的政治生态坏境,引导党员群众做好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