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现对户籍在我村的有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八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复员军人;
4.残疾军人;
5.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6.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7.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8.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优抚待遇的全部对象;
二、申报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 退伍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
4.残疾军人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时间:2018年12月6日。
四、地点:村戏台。
另外,退伍证遗失应提前到区民政局补办证明。
以上通知,请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