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次迎接上级测评之年,也是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城同创”的有关部署,市五创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创建指标得到落实,争取全国文明城市首次测评取得好成绩并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城同创”工作部署,认真总结2016 年以来创文督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实地考察各项指标作为考核测评重点,通过组织月度现场考核测评并排名,以评促建,推进市区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力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首战取胜,为2020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二、考核测评时间
2018 年10月至12月底,每月对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测评。
三、考核测评对象
(一)市直各创文责任单位;
(二)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空港区;
(三)一类街道(镇):指市区建成区内各镇街,包括榕城区所有街道,揭东区曲溪街道、锡场镇、云路镇,产业园磐东街道,空港区渔湖镇、炮台镇、登岗镇、凤美街道、溪南街道、京冈街道,共20个镇街;
(四)二类街道(镇):指市区建成区外各镇街,包括揭东区埔田镇、新亨镇、玉湖镇、玉窖镇,产业园白塔镇、桂岭镇、龙尾镇、霖磐镇、月城镇,空港区地都镇,共10个乡镇街。
四、考核测评形式和内容
(一)考核测评形式
1、市直各创文责任单位的考核测评由市创文办委托第三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标准进行测评,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作出“好”、“中”、“差”评价;
2、各区和镇街的现场考核测评由市五创督查组负责。考核测评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进行。每月底由市五创督查问责组负责组织对市区各镇街当月度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测评并排名,结果由市五创办进行通报并在揭阳日报和揭阳广播电视台上公布。
(二)考核测评内容
考核测评内容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有关实地考察项目。同时,根据不同的测评要求,一类街道(镇)和二类街道(镇)将分别按附件1《一类街道(镇)创文工作月度考核评分表》和附件2《二类街道(镇)创文工作月度考核评分表》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区计分办法
各区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榕城区各街道平均分为该区综合得分,其他各区综合得分为:辖区内一类街道(镇)平均分×90%+二类乡镇平均分×10%。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创文现场考核测评是推进创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战取胜和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形成创文工作新高潮。
(二)加强协调。市五创督查问责组要加强对市区和各线条创文考核测评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测评结果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并上报市创文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舆论监督,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守纪律 。参与考核测评工作的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按创文考核测评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区、镇街创文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确保考核测评工作有效有序进行。考核测评开展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阻挠考核测评组的工作。
(四)结果运用。各区和市直单位考核测评结果将作为市五创办年终评判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2018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市五创办还将对每个月度考核测评第一、二名的镇街和第一名的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倒数一、二名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个月列倒数一、二名的镇街,将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在媒体公开道歉,情况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停职、诫免谈话等形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