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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厝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8-07-10 15:22:15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建设文明宜居新社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文明公约。

1、村每位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不偷、不抢、不诈,远离黄赌毒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3、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4、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5、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村民之间,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消防、健身等公共设施。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各户应加强对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教育。

8、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做到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毁坏绿化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贴,爱护公共卫生。

9、不在住宅周围乱搭乱建,街道旁不乱堆乱放,保护街道干净整洁;装修房屋不改变结构,不噪声扰民。

10、不在住宅区内饲养家禽与宠物。

11、拥军优属,助残济困,助人为乐,争做志愿者。

12、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群防群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区公共设施。

13、积极参加村公益、文体活动,营造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创和谐、文明、美丽乡村。

  

                                            林厝村委会

                                         201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