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8年6月11日 会议地点:村会议室
主持:蔡建雄 记录人:蔡贤钦
会议内容:
兹因2018年4月7日施工人员胡助明、石坤满共两人在蔡水泉(位于揭东区玉湖镇洪厝埔村盆围前)在建筑物施工时,从竹架上摔下受伤,后经住院治疗,伤情已经稳定出院。为明确各方赔偿责任经洪厝埔村多次调查,取证于2018年6月11日,报请玉湖镇司法所、广东益信律师事务所,在洪厝埔村委会,会同所有当事人协商解决,埔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失公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