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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13 10:40:32
   为了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环境集中整治的积极性,巩固、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凡在我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派出机构、商铺、住户(以下简称责任人)均应遵守本制度,承担“门前三包”任务。

二、 “门前三包”的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行为。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 、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秩序。建筑物立面保持整洁,按要求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不改动市政公共设施;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占道经营。

    三、 “门前三包”责任制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环境卫生:地面要全天候干净整洁,即地面无痰,无果皮纸屑、烟头,无垃圾杂物、污物堆放,无污水;保持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

(二)绿化: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无践踏损坏的现象。

(三)秩序: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永久设施按要求设置,无破损、残缺;无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乱摆设摊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无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