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入口,细化检验,优化党员队伍源头。抓实新时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在人选上,要注重把村民代表、致富能人、高校毕业生尤其是村委会和基层组织中的非党员作为发展培养重点,落实专人联系,实行优先发展。在程序上,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公开推荐、支部讨论、培养联系、理论测试、实践锻炼”等步骤进行公推优选,其中可以设置测试环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质检”,全面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党性修养等,在源头上就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细的考核、细的程序把好质量关。
严抓管理,细化教育,全面增强党性修养。组织部门要围绕党性修养定期开展“大体检”和“大轮训”。教育上,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将党章党规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等内容固化下来。管理上,必须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具体的组织生活落实到位;压实对外出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外出党员登记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党员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党员教育管理的覆盖面。
严格规划,细化标准,搭建作用发挥平台。按照因事设岗、因人定岗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农村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密切联系群众等市委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员先锋岗、党员“户联系”等,将党员作用发挥转化为一条条具体可行的措施落实下来,从而提升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作用发挥的评定上,可参照英德市水边镇“星级党员管理办法”,以积分制的形式把党员评议评价细化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家庭和睦、党员主动联系农户、积极参与村中事务等多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考核和监督,激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严肃纪律,细化分类,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明确要把“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标准贯彻到每个党员身上。基层党组织要以此为标准,把管党治党的职责抓实到“神经末梢”。基层党组织应牢牢按照中央关于处置失联党员的文件要求,抓紧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处置的党员、长期失联党员以及“三不党员”进行清查和处理。对于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思想变质、理想信念动摇,已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谨慎稳妥地进行组织处置,畅通“出口”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