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揭东区 >玉湖镇 >北坑村 >村级组织运作 >党组织运作 >党组织建设 >思想建设 返回列表
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30 09:41:58

各村、单位党(总)支部:

现将揭东区委办印发的《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玉湖镇委员会

2017620

 

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深刻阐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强调要坚持不懈抓下去。近期,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市委、区委办公室也相继印发《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2017年工作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总体要求

1、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思想教育,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教育党员的基本内容,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注重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明确工作要求;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坚持常抓不懈,防止表面化形式化;突出经常性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坚持示范引领、学深悟透系列讲话。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做好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各村(社区)、各单位带头做到季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获,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办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党章党规学习

4、把学习党章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作出年度学习安排,引导党员加强党章日常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把学习党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将党章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5、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深刻认识党规是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具体遵循,认真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以学习党内法规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研讨,将党规学习融入“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专项检查,确保督到位、学透彻。

6、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要求落到实处。联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将党章党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标准,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使广大党员对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维护党章党规权威,明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把党章党规作为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将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情况作为评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的基本标准,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上作表率。

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7、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历次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传达学习、举办专题学习班、深入学习讨论三个阶段组织学习。把学习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党校主体班次、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分期分批组织集中轮训和学习讨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8、精心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宣传宣讲。组织有线台、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宣传,集中推出新闻报道和系列评论。紧紧围绕“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开展专题研究,对干部群众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辅导。组织专家学者、党校教师、先进模范等到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宣讲。

9、着力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领玉湖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统领全镇各项工作的总纲,作为推进玉湖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全面总结过去我镇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粤东西北协调发展、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等方面探索的工作经验,转化为管用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举措。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战略、谋划发展举措,以生动的改革发展成效和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梳理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发展优势,深入分析影响制约未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美好小康生活、推进全面依法治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

四、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10.对照“四个合格”列出负面清单。继续深化“四提升两争当”活动,提出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引导党员以“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为参照系,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主动对照、积极践行、时时检视、即知即改。

11、做到政治合格。围绕“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党员”,深化提升党性修养行动。认真梳理学习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袖、党的核心的重要论述,筑牢党员忠于核心、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主张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

12、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围绕“讲规矩、有纪律,做执行纪律合格党员”,深化提升纪律观念行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必学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的必训内容,作为新提任科级干部集体廉政教育的必谈内容。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三纪班”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3、做到品德合格。围绕“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党员”,深化提升道德品行行动。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抓起,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起,从小事小节改起,通过推动传统文化进党课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立德修德,守住做人、处事、交友底线。

14、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围绕“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深化提升担当作为行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实际,提出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搭建党员干部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农村要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发展现代农业、精准扶贫脱贫、维护和谐稳定,社区要围绕统筹党建资源、加强社会服务、完善融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企业要围绕深化改革、做强做大做优,机关要围绕简政放权、为民服务、公正执法,学校要围绕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苦干实干、岗位奉献。

五、突出抓好“关键少数”

15、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每季度确定学习的重点,每月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凡是对普通党员的学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首先做到,同时要更进一步、学深一层。领导干部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重要批示精神上,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

16、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的能力。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多谋发展之策、多解民生之苦,敢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

17、严格执行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党员执行好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查找差距,改进提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年内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18、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配套文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综合治理为官不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作风转作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加强家风建设,严格家庭教育。

六、着力抓实基层支部

19、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着力提升党员思想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党(总)支部会要定期对学习教育作出安排,结合实际确定学习主题和具体方式。根据时代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丰富内容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每月固定一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案例观摩评选活动,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交流。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和纪实制度。加强对党(总)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的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20、抓好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在各类基层单位中合理设置党支部,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切实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选好书记、配强班子。发挥镇党委的作用,分层次分领域开展教育培训。村级换届后对全镇“两委”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不断提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明确党支部工作标准,在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两新”组织等分领域制定规范化工作指引。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巩固拓展去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等长效机制,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持续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整顿转化与学习教育相互促进。定期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有计划抓好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工作、整顿改进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等任务落实。

22.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好党员的同时,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看家本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把群众组织起来,当好群众的“主心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等做法,为群众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两学一做”带来的变化。

七、联系实际查找解决问题

23、结合“两学一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党员群众,下功夫解剖麻雀,摸清摸透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基层党建的弱项短板、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到“最后一公里”精准掌握实情,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适应社会结构和人群分布新情况,适应基层社会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专题研究,探索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的方法途径,补短板、强基础、重服务,使基层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

24、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农村基层党建重点是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动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村级服务平台建设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城市基层党建重点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动,推动党建工作重心向社区下移、便民利民资源向社区配置、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积极推进非户籍人口融入管理。机关党建重点是抓实抓好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弱化、党员教育“灯下黑”、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问题。国企党建重点是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健全党建工作成效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相挂钩的考核评价、问责问效机制,切实解决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两新”组织党建重点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工委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抓好开发区非公企业党委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25、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综合治理,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微腐败”和“蝇贪”的查处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侵犯群众利益、贪腐谋私等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度。

26、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做好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的保障工作。推动党费使用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党组织建设,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建设。探索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

27、探索建立经常性“党性体检”机制。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针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利用忏悔录进行警示教育,对接受谈话函询情况作检查或说明。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8、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目标清晰、考核严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门研究部署,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深入推进的措施办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对相关领域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加强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要牵头负责,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的责任真正落实落地。

29、强化分类指导。充分考虑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状况,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区分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两新”组织等类别党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区分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注重以上率下、层层落实,抓好学习教育全覆盖;区分不同群体党员,重点关注农民工、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人施策。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教育中有更多自主权,有足够的灵活性。

30、加强督查考核。镇要建立季度督查指导机制,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特别是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树立一批“学”的典型和“做”的楷模,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大力宣传全镇各地各单位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