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揭东区选举委员会会议决定,2016年8月18日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揭东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第十一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民小组长会议协商推选,报选举委员会决定,第十一选区负责本次选举工作的监票人员、计票人员:
监票人员:郭友义、王妙东、黄炳心,
计票人员:黄爱光、黄婵泉、黄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