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山村垃圾清运员聘用合同
甲方:姑山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钟树波 钟洁仕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我村道路及聚居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全体村民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和生产环境。通过村民议事会议定和公开招聘程序,现聘用乙方为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按照议事会确定标准,经过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工作要求
乙方负责垃圾清运车的驾驶以及负责维护,垃圾桶以及垃圾站的清运。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
2工资根据群众测评按月兑付。测评为每月一次,若测评为满意,每月加发奖金200元;若不满意,则责令进行整改直到满意,同时扣除当月奖金。
三工作管理
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对保洁员的出勤及工作状况认真考核登记,每无故缺勤一次扣工资20元,每出现一处问题扣工资20元,每月扣款达到200元以上,次月不再聘用。镇领导小组实行抽查和巡查,作为任用或辞退的重要依据。
若乙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制度保洁,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扣除工资或辞退处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姑山村委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