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驻村领导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要求村、社对“五城同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追踪落实,评比、验收、督查、问责。决定从2018年1月5日(星期五)开始实行区领导轮值带队督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制度。(星期六)市领导轮值带队督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标准,请各社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