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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8-03-08 11:24:39

通  知

 

社区全体居民群众: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正月拜老爷、游神,禁止燃放鞭炮、大龙炮(称脚)、烟花爆竹。本寨正月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拜老爷、游神、出游民俗文化活动,各户、各人都不准燃放鞭炮、大龙炮(称脚),夜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游神出游经过各户门口的地方也不准放,违者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由上级政法机关处理。各商户、铺仔不准卖鞭炮、大龙炮(称脚)及烟花爆竹,社区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排查。如发现者全部没收,情节严重者由政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蟠龙居委会 

                       2018.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