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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发布时间:2026-07-02 10:16:36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
1、入党自愿原则。
2、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三,入党程序:
个人申请;
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入党宣誓;
预备期;
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