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村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促进经济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规范村民行为,提升村治理水平,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公约如下:
一、社会治安
1、热爱祖国、热爱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
对村公益事业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成果进行落实和固化,落实“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
二、移风易俗 勤俭节约
1.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攀比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2.倡导绿色安葬、文明祭祖,自觉抵制低俗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
3.积极参与村公益活动和文明实践活动,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4.加强村风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要求村民积极主动做好垃圾分类,各家各户做好“门前三包”。
5.对村公益事业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成果进行落实和固化,落实“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
三、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居委会调解委调解,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司法机关处理。
3、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四、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里,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一、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行害行为。
3、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4、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奖惩与监督
1. 激励措施:对自觉遵守本公约、积极参与村建设、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或家庭,村将通过“红榜”公示、评优评先、适当物质奖励等方式予以表彰。
2. 约束措施: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由村居委会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制止;情节严重的,在村内公示通报;构成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得设置罚款等行政处罚性质条款)。
3. 监督机制: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公约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约执行情况,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林厝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