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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
发布时间:2026-03-12 15:38:54

通知:
      各村要对去年以来新增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和因特殊情况未采集的正常离任村干部,严格组织核查认定采集。特别要对信息库中正常离任村干部的身份和任职年限进行认真、精准的核定,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准确一致。
各村根据采集对象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后,在本村公示5天(附件3)。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党代表会议审议后,由村党组织在附件1《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填写附件4,连同采集对象名册和有关证明材料(附件5第一、二项)报镇。同时在“广东省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提交。
采集工作每年只开展一次,需逐级上报开会审批,有严格时间要求,各村需在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