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我市“创文”、“创卫”工作,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文明新民风、新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本村历史文化传统与实际发展需要,经全体村民民主商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村规民约是全体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约遵循合法、民主、从俗、务实的原则,凡在本村居住、生活、生产的所有人员,均须自觉遵守。
第三条 本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 爱国守法,维护公序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位村民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支持并配合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五条 爱护公物,群防群治
自觉爱护村内的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健身器材、消防设施等所有公共财产与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支持本村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共同维护村庄平安。
第六条 保护生态,美化家园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响应“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严格执行卫生“门前三包”制度,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污水。严禁在公共场所及他人建筑物上乱贴乱画。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美化庭院。
第三章:乡村治理与经济发展
第七条 规划建设,服从管理
村民建房、经营等行为须服从村庄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须经村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未批先建、乱搭乱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需各户积极配合,建筑材料应有序堆放,不得占用公共道路,施工完毕后须及时清理场地。
第八条 集体利益,共同维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损害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场地、设备等资产。村集体资产的租赁、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严格依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第九条 诚信经营,勤劳致富
倡导村民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科学种田,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与新型电商经济,勤劳致富。在生产经营、社会交往中,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章:乡风文明与邻里和谐
第十条 弘扬美德,孝老爱亲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父母须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坚决破除重男轻女陋习。子女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关心老人精神需求,不得歧视、虐待、遗弃老人。
第十一条 移风易俗,倡树新风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和一切邪教组织活动。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由村红白理事会指导管理,破除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的陈规旧俗,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第十二条 团结友善,睦邻友好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尊互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拨弄是非。对历史积怨要主动化解,倡导“有千年邻里,无百年冤家”的和谐理念,鼓励通婚联谊,共建和谐乡村。
第五章:纠纷调解与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矛盾调和,依法维权
邻里发生纠纷,应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将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严禁采取暴力或非法手段解决矛盾。
第十四条 安全第一,防患未然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家庭用火用电做到人离火灭、人走电断,定期检查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对未成年人用火、用电、防溺水的安全教育。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障出行平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外来融入,共建共享
本村欢迎并尊重外来居住、务工人员。为保障公共服务可持续,将参照本村通行做法,向本地和外来住户、商铺、工厂等收取合理的卫生管理费,具体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另行议定并公开。外来人员享有同等安全与环境卫生服务,也应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十六条 表彰与监督
村委会每年组织“文明家庭”“好邻居”“孝亲模范”等评选活动,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予以表彰。对违反本约的行为,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为主。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可给予公开通报,并取消其当年参与村级集体福利、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十七条 修订与解释
本村规民约的修改,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程序,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本约由五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生效时间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新亨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房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