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桃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出纳员有责任把好集体开支关,对不合理、情况不明、手续不完备的单据要坚决拒绝付款,并及时汇报村二委及主要领导分析解决,一切单据要具备批准人、证明人、经手及二笔会签才可付款,日间账目要做到数务分明,日清月结,确保无误,夜间资金要按时入库,对集体资金不能公款私用,不挪用公款(包括干部),每月3号前应把整理好的单据及时移交报账员记账。
第二条 报账员应自觉建立健全各种账务科目,及时处理好各种账务,做好月份结算,并有责任抵制各种不合理、手续不完备的单据,并每月5号前将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的单据及时上报上缴镇会计委托中心备案,并将理财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报账员、出纳员有负责协助经管干部催收村内各种承包款的上缴及堵截挂欠款的责任。
第三条 经管员应负责村内各项承包协议合同书的制定工作,每年要负责检查村内承包款的收缴情况,完善各种经营管理制度,并向村“两”委会汇报合同协议执行情况。
第四条 财经人员责任:
1、财经人员(负责审批的同志)有责任把好集体经济开支关,坚持以规定的开支制度办事,不得迁就审批各种超越制度及不合理的单据。
2、村所有支出,都必须“二笔会签”,即村书记、主任或村主任与分管负责财经的二位同志审批签名,其中,凡属非生产性开支在1500元以上应经村二委会讨论通过解决,列入会议记录,并盖公章,方可进账。
3、区、镇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经济开支标准
1、因公出差到县市内联系工作每人天补助生活费用40元,市外每人天补助80元,车租旅费以单实报,参加县级以上学习班每人天补助80元。
2、开会误工补贴,村民代表会议每人天补20元,半天补20元,其他座谈会非村政人员每人天补20元。
3、体力劳动。村安排村内体力劳动每人天补助误工80元、室内每人天补助误工60元。
4、村召开大型会议开支由村二委会讨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