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村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是村民组织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知情权:村民有权了解村务公开的重要信息;
2.参与权:村民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参与村务决策;
3.表达权:村民有权在任何场合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监督权:村民有权对村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质疑。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规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根据该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等信息,并接受村民质询。在实践中,一些地方还通过制定《村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