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三、(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四、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五、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治同。
马硕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