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县( 市、区) | 乡镇(街道、场) | 行政村名称 | 经济收入 | 其中: | 备注 | ||||||||
①经营收入 | ②投资收益 | ③其他收入 | ||||||||||||
销售收入 | 劳务收入(卫生费、生态公益林管护费等) | 出租收入 | 发包收入 | 扶贫资产经营收入 | 对外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 | 盘盈收益 | 存款利息收入 | 未能细分的其他收入 | ||||||
1 | 揭东区 | 玉湖镇 | 洋边村 | 137723.3 | 0 | 0 | 0 | 137395 | 0 | 0 | 0 | 328.3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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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平衡关系:经济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指标解释:(1)销售收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销售产品物资等取得的收入;(2)劳务收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提供劳务或服务等取得的收入;(3)出租收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租金收入;(4)发包收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由成员、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承包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资源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等;(5)未能细分的其他收入:指水费、管理费等其他未能细分的收入。 3.注意事项:(1)集体经济收入不是指纯收入,不必减去支出部分。(2)存在“一村多社”情况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各个经济社收入总和。(3)村级卫生费。通过村集体收费,村集体自己安排人员去负责卫生事务的,属于经营收入中的劳务收入。如果是委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向村民收费的,则不属于村集体收入。(4)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中村集体管理费用可以列入集体经济收入。(5)物业出租、土地发包等一次性收入要平均到各个年度计算收入。(6)扶贫资产经营收入可以列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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