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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5-04-14 11:18:09


村民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村民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村民道德评议会主席选举产生,由村委会负责安排选举流程和程序。主席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村民道德评议会委员由村委会推荐,经评议会主席审核后通过。委员人数不超过15人,任期三年,可连任一届。如委员人数少于5人,主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评议员由村民自愿报名,由道德评议会主席审核后通过。评议员人数不超过30人,任期一年,可连任。主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议员人数。

 

四、道德评议会设秘书处,秘书长由村委会选派,其他成员由评议会主席聘用。秘书处主要负责村民道德评议会日常管理。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宣传道德,促进村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建立道德档案,对村民的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突出事迹等进行记录和表彰。

 

三、处理村民违反职业操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投诉和举报事项,并根据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和警示。

 

四、开展村民道德评选活动,评选出村民中德、能、勇、希望和先进分子等。

 

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主题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和村民精神文化建设。

 

第四章 工作流程

 

一、召开主席办公会,确定本次评估的主题、范围、标准和规则。

 

二、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透明度和参与度。

 

三、评议,对报名者按照拟定评估标准进行打分,分数高低排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四、公示,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内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和异议。

 

五、表彰,对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和表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报名者。

 

六、归档,将评估结果和档案保存至秘书处,并由主席向村委会报告。

 

第五章 其他

 

一、村民道德评议会成员应保守评议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严禁泄露。

 

二、村民道德评议会成员应以实际行动为村民起到表率作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宗旨,提高评议效果和村民满意度。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具体条款由道德评议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

 

第六章 生效和修改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村民道德评议会主席提出,经村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上就是本村民道德评议会的章程,希望每一位村民都能够自觉遵守,共同为建设和谐美满的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