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地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严禁使用高效、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农业有机肥和带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化肥农药。
2、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文明村民,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3、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不吸毒贩毒,自觉遵纪守法。
4、村民应注意用火、用电、用水安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户外焚烧垃圾、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未成年人到沟渠、池塘玩水、游泳。
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村道等公共设施。村民小组和村委会集体所有的财产,农户有维护和监督权利、义务。
6、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提倡殡葬改革,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葬礼力求节俭,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共同维护社区整洁,维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8、爱护公共卫生,杂物禁止扔进沟渠,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入箱,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毁坏绿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涂乱贴,不随地大小便,爱护社区环境。
9、禁止任何人侵占集体的房屋、场地、设备等,占用的责令限期退还;倡导危旧房屋清拆,拆后平整复绿,保持村容村貌整洁。
10、建立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聚众闹事和打架斗殴的,一切医药费、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由过错方或故意伤害他人者负责;不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
11、关爱未成年人,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虐待老人;扶残助残,关爱残疾人,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等一切弱势群体,保障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12、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自觉执行《新村治安条例》等村委会制定的相关条约。
13、 农户要爱护管理好各种水利设施,杂草杂物禁止扔进沟渠,不准堵塞田间沟渠,不准占用田间通道,不准损坏任何水利和消防设施。
14、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工作,保持村容村貌整洁。
15、爱护土地,认真做好土地承包工作,落实生产责任制,不得侵占土地,不得抛荒弃耕。
16、本村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山地、林地、荒地、坑洼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等,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严禁在承包土地上挖掘矿产资源、盖房或非法将土地转让他人使用。
17、履行兵役义务。凡符合兵役条件的村民,都要积极主动参加征兵登记、体检和入伍,守卫国土。
18、外来人员进驻本村的,必须服从本村管理,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外出村民要主动及时履行本村村民相关的义务。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新村村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审议主体:新村村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