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霖磐镇西龙村“村民代表”会议
会议时间:2025年2月18日
会议地点:党委会议厅
主持人:夏钦沛
记录人:林洁珊
主要议题: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二、讨论扶贫资金计划投资建设霖磐镇连廊光伏建设项目申请的事宜。
会议决议: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二、讨论扶贫资金计划投资建设霖磐镇连廊光伏建设项目申请的事宜。
根据《关于印发<揭东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揭东乡振局函〔2024〕46号)的要求,前期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扶贫资金584297.51元投资建设霖磐镇连廊光伏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已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从各方面估测来看,投资建设霖磐镇连廊光伏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风险可控,鉴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优势,扶贫资金投入该项目可行。经过充分的论证,我村拟定将扶贫资金2736元投资霖磐镇连廊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风村内,建设期限约为3个月,建设内容为搭建钢结构连廊和安装光伏电系统(具体以设计方案为准)。每年获得的收益按《霖磐镇西龙村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执行。
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表决情况:赞成6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通过上述事项以上申请内容,将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上报镇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