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待遇
1、义务兵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义务兵服役两年,津补贴收入约27600 元。
2、义务兵退伍费。①退伍补助费,2000元/人;②奖励津贴1200元/人;③医疗保险+医疗补助+退离队当月伙食费,约2700元/人;④职业年金,约21800元;⑤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卡),9000元/人;⑥养老保险(需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约35000元。退伍费合计约9.93万元(除去养老保险外,实际到手金额约6.43万元)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揭西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4087 元/年,服役期间收入约2.81 万元。
4、自助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广东省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中发放标准低于25000元的,按照不低于25000元标准发放。揭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为31305 元。
(二)选取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三)选拔军官。①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 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②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 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 29 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